临沂兰山区开展非营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核定工作
中国发展网 为规范非营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各民办学校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文件要求, 扎实推进非营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核定工作。
认真调查,摸清民办学校收费底数。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兰山区现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12所,其中小学 7所,小初高混合学制 3所,职业中专2所。学校收费差别很大,其中学费小学每生每年在4400-22000元之间,初中每生每年在18000-33600元,高中每生每年在18000-26000之间。收费标准高,部分学校存有收费不合理、超标准收费等现象。
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兰山区这次申请定(调)价的民办学校共有4所。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前期收费调查的基础上,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成本监审。对于多校合办、住宿教育混合记账、固定资产资料缺失、自有资金比例、借款利息等情况,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育培养费成本监审办法和财务法规,进行了分摊和核算,并到各校进行实地核,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的原则,最终形成了各校学费、住宿费成本监审报告。
规范程序,严格核定收费标准。成本监审完成后,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召开了由人大、政协、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各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了成本监审情况,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了收费标准核定意见稿,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之后经过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研究等程序,最终核定了非营利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这次收费标准核定情况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同公办学校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存有白条收据入账、相关的租赁合同、银行往来等不规范,住宿、教学、食堂混合记帐等现象。另外在民办学校小初高折算权数、学校办学自有资金比例、借款利息限额等方面,也有规定不明确、不太符合现状等情况。我们责令相关学校限期进行整改,对在监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兰山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发展改革局 徐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