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区发改局修订区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
中国发展网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青岛市即墨区发展改革局对《青岛市即墨区区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行了修订。
《清单》共列举了10项政府定价项目,涵盖了燃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养老服务及殡葬服务等。除《清单》列举项目外,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属于即墨区级政府定价的,自动进入本项目清单;属于市级政府定价的项目委托即墨区政府制定的,自动进入本项目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项目清单。
即墨区发展改革局将严格按照《清单》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职能,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青岛市即墨区发展改革局 严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