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办好价格保险,服务乡村振兴
中国经济导报讯 薛娟 记者高杨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注重发挥价格政策支农惠农作用,稳定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农民收益,服务乡村振兴。2015年以来,泰安市先后在肥城、东平开展了春季马铃薯、大白菜、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承保面积累计109万亩,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补贴6885万元,市、县补贴1715万元,农民获赔1.09亿元。
为引导菜农增强市场风险意识,提高参保率,泰安市发展改革委着力强化政策宣传,不仅在县、乡、村多层次召开动员会,讲明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目的和意义,而且发动保险公司在乡、镇、村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现场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打消菜农疑虑。“我们还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理赔案例,增强菜农自愿参保的积极性,正确看待目标价格保险的作用,有效稳定了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赵卫华介绍说,目标价格保险发挥了“托底器”的作用,“菜农心里有底,不急于出售,供货量始终稳定,地头收购价格和市场销售价格保持基本平稳,未出现大起大落现象。”
为了让保险公司和菜农都放心,泰安市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相关工作环节全程公开透明。比如,承保机构对每户的参保情况公示不少于5天,做到参保面积和保费收缴情况公开、透明;理赔结束后,及时公开承保、理赔情况,确保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公正、公平。“蔬菜地头收购价格高低,关系着承保公司和菜农双方利益,我们坚持把价格监测工作做细做实,保证数据真实、准确。”赵卫华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数据采集、传输、审核、汇总和发布工作机制,制定了蔬菜目标价格和保险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科学设置监测站、监测点,公开发布每日价格监测数据,并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工作效率,理赔款及时到户。”是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在开展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中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如果参保品种地头收购均价低于目标价格,在价格监测期结束一个月内,泰安市发展改革委督促各承保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启动理赔程序,计算各户理赔金额,直接将理赔款发至农户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