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实行最高限价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张在友、记者高杨、殷晓旭报道 为有效抑制进口货物及消毒收费过快上涨,切实减轻进口企业成本负担,1月25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及预防性消毒最高收费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对集中监管专仓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核酸检测及预防性消毒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通告》规定,山东省政府监管专仓和企业专仓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10:1混样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为150元。政府监管专仓和企业专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集装箱内壁、车辆把手等的消毒,以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箱器)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最高收费标准均为每吨30元;按面积收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每平方米0.5元。
《通告》要求,山东省各类机构依法开展规定范围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及消毒业务的收费,一律不得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现实际收费标准低于最高收费标准的,应按照约定继续执行现收费标准,不得借机提高收费标准,哄抬价格。
鉴于进口货物核酸检测及消毒形式、要求的多样性,省发展改革委的解读指出,目前对进口货物的单检、5:1混样等其他核酸检测方式,检测机构可根据检测规程要求、检测数量等成本变化情况,在《通告》规定的150元最高收费标准内,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于消毒收费,《通告》规定的进口货物预防性消毒最高收费标准,是基于目前通行的一般性消毒技术要求制定的。如果有关方面制定或者提出明显高于目前的消毒技术要求、以及要求使用特殊消毒剂等情况,造成消毒成本大幅提高的,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受《通告》相关规定的调整,以确保消毒质量不因降费而降低。
《通告》规定的最高限价政策于2021年1月25日起在山东正式实施,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疫情结束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解除相关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