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价格认证中心做好“两个调解”有效对接工作
中国发展网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选取了山东等九个省(市)为平台试点运行省份,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充分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各项诉调对接功能和司法保障资源。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通知后,立即协调平邑县人民法院办理对接事项,双方在县法院立案庭举行座谈会。会上大家深入交流了各自的职能和调解模式,强化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达成了搭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的共识。双方约定各自选取调解能力强的人员不定期举办交流会,互相交流调解经验和技巧,共同促进“两个调解”工作的相互融合和提升。会上,法院工作人员在法院调解平台设立价格认证中心调解组织,添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人员为管理员,提供调解组织的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成功实现了“两个调解”的初步对接工作。
今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人员还将逐步完善视频调解机制和网上调解机制,在调解方式上“做加法”,为矛盾纠纷“做减法”,全面有效地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山东省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 沙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