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统筹推进价格改革科学规范政府定价
中国经济导报讯 张进涛 记者殷晓旭报道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菏泽市发展改革委坚持科学调控、放管结合、改革创新、慎重推进原则,价格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配套推进、逐步深化,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为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构建科学价格形成机制。一是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建立以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电价分类结构体系,调整完善了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和工商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完善了两部制电价政策,改革了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报批方式,放开了充电桩服务价格,销售电价结构进一步合理。二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放开了车用天然气价格。三是推进水价改革,完善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提高了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了城市非居民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是推进供热价格改革,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推行了两部制计价收费制度,放开了工业用蒸汽价格。五是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推行了市域内城际交通公交化,完善了出租车运价,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政策,改革客运运价管理。
建立完善价格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首先,建立和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和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政策,全面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政策,强化社会节能意识。其次,完善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价格政策。调整提高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焚烧处置生物质、生活垃圾、污泥和沼气发电企业实施精准补贴,促进了节能环保和发电项目健康发展。第三,完善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对符合除尘、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机组及时报批环保优惠电价,配合打好蓝天保卫战。
积极运用价格政策“降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方面,以降价政策促进企业降成本,同时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规范工作。积极落实天然气降价政策,先后3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减轻用气企业负担约2100多万元。
构建惠民价格政策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立足兜住民生价格底线,在制定调整供气、供热等价格政策时对低收入群众实行优惠价格;对各类学校、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中小学生、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实行折扣或免费,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探索开展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合理收益。
建立完善政府定价制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菏泽市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同时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价格政策跟踪评估制度,增强政府定价科学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