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改委:变价格争议为群众满意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王伟
协调价格矛盾,处理价格争议,是新时期发展和改革部门履行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做好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既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前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建立起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范高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畅通调解渠道,创新调解方式,走出了一条协调价格矛盾的新路子,开辟了一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天地。
——多措并举强保障,真抓实干促规范。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建立了价格争议调解室,购置了办公设备,工作经费全部财政拨款,有力地保障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网,价格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列为全市市域治理创新项目。制定了《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以发展改革委主任为组长的价格争议联合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力量办事,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迈上“快车道”,走在了全省前列,连续六年荣获“ 全国价格认定先进单位 ”的称号。
——完善制度抓落实,为民服务出实招。夯基础,搭平台。秉承“为人民服务、解决纠纷”原则,按照流程再造要求,优化了价格争议调解流程,编印了价格争议调解指南,将争议调解依据、指南、流程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完善“一网通办”要素事项填报,方便了群众查阅。定范围,优服务。面向全市人民,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如交通事故、治安、物业纠纷、房屋拆迁、招商引资、土地增减挂等价格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尽最大能力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转方式,增成效。打造“一网受理”的便民服务模式,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办理”方式,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在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进入调解程序。为确保公平公正,调解全程记录,直至达成协议,价格争议调解协议书经司法认定后具有法律效力。进基层,促宣传。印制《价格争议调解办法》50000份,利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社区双报到”等活动进行宣传,向群众讲解价格争议调解法律法规,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知晓度,让群众知调解、用调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影响。
——下沉一线息争议,化解矛盾在基层。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带来严峻考验。市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和重点工作,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以“让群众少跑腿、一次性办好”为原则,由市政府争议调解室集中调解,改到申请人所在地的村委办公室、当事人所在田间地头进行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当“灭火器”,又当“解压阀”,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来,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将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对接,形成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真正融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20年9月的一起故意纵火案引发的价格纠纷案件,市发展改革委依法进行实地考察,在对相关烧毁物品进行确认的基础上,有效调解,平息纠纷,双方都很满意。2019年10月,一起因失火造成的企业机械设施价值百万的价格纠纷案件引起社会广大关注,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补偿,帮助企业度过了难关,企业非常感激。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案件1988起,调解金额200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今后的工作中,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实现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分级化、便民化、常态化,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发改力量!(作者单位:临沂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