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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十三五”期间价格改革亮点频频

中国发展网 钟昕、记者殷晓旭报道 “十三五”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围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着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力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深入推进天然气输配价格改革。科学核定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城市非居民用气购销差价,建立枣庄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非居民用气存量气与增量气并轨后,销售价格由最初的3.76元/立方米,降低为现行的2.74元/立方米,降幅达27.13%,累计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约3600万元。放开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出台《枣庄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配气价格降至0.75元/立方米。

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滕州作为枣庄市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试点任务已完成,滕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滕州市工业供水综合水价改革及水源置换实施方案》。科学核定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枣庄市区供水单元供工业用水价格,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鼓励充分利用外调水和地表水。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枣庄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市中区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中区物价局、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市中区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简化城市公共供水分类,城市公共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用水、普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价格改革,科学合理制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2012—2013年采暖季起,对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居民用户,将基本热价由50%降至30%,2015-2016年采暖季起,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用热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按面积核算热价的30%收取,计量热价按70%收取,全部实行“多退少不补”的鼓励政策。2016年10月1日起,放开供热企业直供用户供热价格。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实现了全市居民、农业生产、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电同网同价,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促进了“放两头、管中间”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快形成。截止2020年10月,为全市15.2万一般工商业用户降低用电成本约2.9亿元。落实电力直接交易价格政策,2014年电力直接交易的试点用户为2家,2020年枣庄市直接交易用户增至687家,完成交易电量204.52亿千瓦时。2016年至今减少直接交易用户用电成本约3.68亿元。

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压力,积极采取措施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主动对接1.2万户企业,逐一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主动引导大工业客户优化调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落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截止目前,疫情期间全市用水用户约欠费881万元,用电用户约欠费1452万元,用气用户约欠费5176万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截止目前,共为用户节约用电成本约779万元

建立完善价格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建立和完善差别化资源价格政策体系。严格落实省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通过严格落实对水泥、电解铝等8个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枣庄市近五年已无企业进入省差别电价执行名单,对枣庄市淘汰落后产能、节约资源、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起到重要作用。对脱硫、脱硝、除尘及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0.01元、0.002元、0.01元,激励燃煤发电企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用好扶持性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政策,扶持农林生物质(掺烧)发电、污泥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积极为企业争取节能环保电价补贴。2016-2020年枣庄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共可获上级电价补贴约1.2亿元。2018年开始对枣庄市15家利用“三余”等资源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减免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年可减轻企业成本支出约3000万元。

推进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出台了《枣庄市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实现在2018年1月1日的基础上单票综合降价幅度达到30%以上,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完善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出台《枣庄市关于完善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枣庄市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健康发展。出台《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前教育、中小学收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管理。2016年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枣庄市定价目录清单》和《枣庄市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项目清单》,对省授权市、区(市)项目,能放开的全部放开,能放到区(市)的全部放到区(市)管理,做到不截留、放到位。2017年初,细化公布了市、区两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民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机动车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

用制度规范成本监审及定价行为。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保证政府定价工作科学、规范、民主、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枣庄市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枣庄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并成立了《枣庄市审价委员会》和《枣庄市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议委员会》。两项《规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制定价格和成本监审的程序,在原有基础上补充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程序,完善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2016年至今完成交通、燃气、供水、教育、景区、供热、民政等八大类10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企业申报成本64.16亿元,核定成本56.21亿元,审减金额7.94亿元,核减率12.38%。通过成本监审使企业成本合理归集、分摊和核算,严格控制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政府科学定价提供依据,提高企业效率和社会效益,惠及实体经济和广大人民群众。

加强调控保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运行

探索创新,稳中求进,实施马铃薯、鸡蛋目标价格保险工作。2015年初枣庄市被列为四个“全省首批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市(县)”之一,选定马铃薯品种在全省率先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积极推动目标价格工作不断持续有效的开展。2015年至今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已圆满完成了6年11季,累计承保面积238.46万亩,争取省级配套资金1.56亿元,参保薯农获得赔付金额2.26亿元,赔付率84.22%,惠及农户31.38万户。2019年12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滕州市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经验,印制成《滕州市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规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中国经济导报并进行了专题报导。2020年初,特色农产品(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被枣庄市市政府列入全市二十项惠民实事,《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与市场风险防范的关系研究》被市政府定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中的22个专项课题之一。2020年春季,在现有滕州市连续五年承保的基础上,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后,拓展峄城区、山亭区的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为使更多的农民减少风险,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2020年在市中区开展首期鸡蛋目标价格“保险+期货”工作,9月22日首单鸡蛋目标价格“保险+期货”在枣庄市正式签约。通过多年的努力,广大农户对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认可度逐渐增高,参保积极性也不断提高,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真正做到了深得民心,切实起到了“保险托底”,帮助薯农抵御市场风险,为马铃薯产业发展“保价护航”的作用。

价补联动,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头民政、人社、财政和统计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政策保障对象范围,降低联动机制启动门槛,由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三个月超过5%(含5%)或全年累计超过5%”调整为“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规定的临界点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2019年5月至今枣庄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均达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累计向11万低收入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077.23万元,为缓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压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和执行生猪价格调控预案。针对生猪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启动调控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冻猪肉收储和投放,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合力,2020年春节期间和疫情期间两次组织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共投放储备冻猪肉711吨,保障了节日市场供应,同时启动了储备冻猪肉的收储工作。为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养殖户和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时段保供稳价。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加强生猪、蔬菜、粮油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运用超市平价蔬菜、冻猪肉储备等手段保障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针对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价格监测,组织各区(市)选定共计18家商超、25家药店为监测点,对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实行“一日一报一巡查”制度。2月3日起,增加7个农贸市场粮油肉蛋菜等商品价格采集、巡查、上报,实现各区县巡查全覆盖,各主要商超、农贸市场巡查全覆盖,各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巡查全覆盖。全市累计出动百余人次对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价格巡查700余次,上报分析材料200余份,为准确监测价格提供第一手工作材料。

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化农调户网点分布,整理完善枣庄市承担国家调查品种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的基础信息,为提高枣庄市的农本调查工作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2018年度荣获2015-2017年度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得到国家发改委的表彰。

下一步,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尽职履责、锐意创新,不断丰富市场价格调控手段,努力促进重要商品价格稳定;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力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持续推进水价、能源价格改革,健全完善环保价格政策;进一步提升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水平,规范重点领域市场价格行为;认真实施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更多保障,推动稳价安民工作迈向新台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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