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多措并举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中国发展网 记者殷晓旭报道 根据市委平安临沂建设小组印发《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制定了《临沂市发展和改革价格争议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计划安排,逐步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注重高位推动 确保组织有力。为了做好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认证中心全体成员为组员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价格争议调解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小组。认真研读了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指导各县区推进相关工作。各项通知安排按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及时推送。
注重各方协作,确保全面覆盖。为了方便群众申请,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将争议调解文件、流程图、争议调解工作指南挂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查阅。畅通多个申请渠道,价格争议调解可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临沂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平台多个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申请。下一步,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作安排,将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设置申请端口,由法院推送至认证中心进行诉求价格争议调解。真正把价格争议调解融入“大调解”中,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注重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针对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群众知晓度到低的情况,我们积极进行宣传工作。印发《价格争议调解办法》500份,结合每月到社区“双报到”活动走进金泰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对价格争议调解法律法规的进行现场宣传和讲解。下一步,要加大对调解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影响,提高工作站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度,为调解工作的开展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调解效率。疫情期间,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本着让群众少跑腿、一次性办好的工作原则。由过去到市中心争议调解室集中调解,改为中心人员成立调解小组下到基层,到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会议室、村委办公室、县区认证中心现场办公。调解案例多为治安案件、邻里纠纷、信访案件,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介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既当“灭火器”又当“解压阀”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利用专业优势 服务经济发展。县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在征地拆迁、合村并居、环境治理等问题上主动出谋划策、破解难题,为矛盾双方提供价格调解,将矛盾化解。通过价格争议调处解决重点项目建设拆迁补偿影响进度推进的难题,全面统筹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与重点项目工作相辅相成。费县扎实做好土地增减挂、异地搬迁项目地上附着物调解完成300余户村民,400余套房屋价格确认,调解金额4621万元,平邑县、兰陵县完成多起矿产资源认定。价格认定机构发挥工作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能力,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维护好社会稳定,创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当好参谋助手。
价格争议工作作为新时期价格认定工作解民生之忧排民生之难的首要任务。中心将以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以服务临沂市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服务民生,解决基层矛盾,不断提高调解水平,维护老百姓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