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山东在行动: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以5G基站为切入点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尹明波报道 根据山东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关于开展转供环节加价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滨州市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专班于2020年1月14日印发通知,组织全市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持续至年底)。该市以5G基站为切入点,利用5G基站点多面广、转供用电情形多的特点,加强与铁塔公司和三大电信运营商沟通,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集中整治工作,以点带面规范转供电单位收费行为,为促进滨州市5G产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电力价格环境。
3月27日,根据专班工作进度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滨州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工作专班对由国网滨州供电公司供电的转供电单位(主要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等)召开了转价供电降价政策提醒告诫会,与市发改委共同进行政策解读和价格政策落实提醒告诫,并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4月2日晚,山东电视台《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该市滨大科技市场未落实转供电阶段性政策的问题,其转供电预购电价仍执行0.92元/千瓦时,在发改部门明确自2月1日至6月30日预购电价最高不得超过0.8743元/千万时政策后,未及时落实该政策。滨州市场监管局迅速督导整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4月3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督导组、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发改委赴滨大科技市场(物业管理方:山东拓恒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对山东拓恒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转供电阶段性降价政策宣传,指导督促该企业当场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协助计算多收价款并指导退款事宜。该企业未执行阶段性降价政策,涉嫌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滨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立案查处。该企业表示立即整改,并于当日下午退还2月1日以来多收预购电款1260.02元。4月底案件处理结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推动全市排查工作,滨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成立市局支持复工复业落实政策整治工作专班,牵头部署市级层面强化转供电价格监管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孙文利同志任专班组长,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商新生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明同志、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杨镇同志为副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县区调查督导转供电降价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工作。4月4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转供电阶段性降价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范围、建立排查台账,加强督导,确保退费、整改到位。
4月4日至10日,滨州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及基层市场监管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排查转供电单位935家。其中,预购电价已执行0.8743元/千瓦时已退费的单位共473家,占比51%,已执行0.8743元/千瓦时正在退费的单位共462家,占比49%,期间共处理投诉举报10件,截至4月21日,累计督导退还多收电费238835元。
为扎实开展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滨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系列措施,加大了检查督查和处罚力度。一方面,加强组织保障。4月7日,该局成立由市局局长孙文利同志任专班组长,市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着重组织推进全市范围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专班的成立进一步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有效地调动了人力、物力和智力,为后续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执法办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全省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4月7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印发了《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持续至6月30日。该局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全面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在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已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但未退补的、未落实阶段性降价政策(即未将预购电价降低至0.8743元/千瓦时)的转供电单位,提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精确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19人次,检查转供电单位317个,立案查处6件,处理投诉举报12件。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他们将根据市工作专班对县区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转供电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行政执法,同时将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转供电单位开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