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山东在行动:烟台市福山区发改局及时部署强化督导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殷晓旭报道 今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要求,及时部署,强化督导,努力推进国家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疫情期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3月6日,该局对供电公司、各转供电单位下达《关于开展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价格政策的自查通知》,将烟台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疫情期间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价格政策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传达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措施,转供电单位按“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山东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的95%(即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8743元),其中2月1日-29日高于标准收取的应于3月31日前向用户退还差价或后续电费等政策。对供电企业及转供电单位分别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并开展明察暗访,确保降价政策落实落地。
深入开展5G基站及充电桩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全区5G产业高质量发展,福山区发改局以5G基站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整治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充电桩转供电环节加价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相关转供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提醒告诫。3月19日下午,该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5G基站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会议,区供电公司、联通、移动、电信、铁塔等单位参会。会议解读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再次提醒告诫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根据前期转供电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及走访调研掌握情况来看,福山区预付费降价政策基本执行到位。4月13日,该局印发《关于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再次提醒告诫函》,对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再次做出说明,责成未执行到位的后付费单位一周内立即清退,对不按规定执行降价政策、搭车收费等行为,对逾期仍不执行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