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完成污水处理等行业电费退还工作 共计退费900余万元
中国发展网讯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济宁市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污水处理等行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20号)调整为“2018年6月21日起执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污水处理等行业电费退还工作。
为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降低环保行业用电成本,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宣传、解读相关电价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供电公司共同做好电费退还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已完成污水处理等行业电费退还工作,共向29家污水处理单位合计退费934.66余万元。
下一步,济宁市将继续按照国家、省要求,做好电价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济宁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