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价格认定”为社会保价护航
中国发展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提升价格认定质量水平,深圳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主动适应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推进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原有价格认定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用“互联网+价格认定”和“政务外网+价格认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打造价格认定信息化生态系统平台,全面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品质和形象,已经成为新常态下价格认定工作发展方向。
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经过大量的调研,于2008年委托广州宏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深圳市价格认定管理系统”,并于2009年以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为抓手,在深圳市本级和原特区内公安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申请中先行先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事效率。于2015年启动了价格认定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于2016年7月正式启用,初步实现了价格认定业务受理、认定、审议、审批、结论书出具、送达等全流程网上办理。2016年在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和价格认定机构推广应用。为配合和加快两个系统的全面对接,市公安局组建信息化攻坚团队,并于2018年底开发了功能更为优化的警综系统3.0版本。
目前,该系统已在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正式运行,各区中心已基本完成修改和调试工作。新系统全面运行后,将全面实现与办案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传递,实现价格认定提出、受理、测算、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效率,减少办案机关工作流程;实现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统一标准,数据共享,使价格认定运作程序更加简明、畅通,有助于各级价格认定人员按照标准和流程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推进价格认定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该系统的正式运行,为深圳市价格认定工作带来明显的改变,认定工作逐步质量提升,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减轻了工作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往,民警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业务时,须携带纸质材料到中心办事窗口提出价格认定协助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纸质材料审核合格后,再进行受理和认定作业;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民警要重新往返补充材料,中心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后,民警还需返回中心领取结论书,来回至少往返两次,耗时费力。路途较远的派出所,往返一次需大半天,不仅耗费警力,还影响办案效率。现在,仅需办案民警在警综系统上提出价格认定协助申请,推送到价格认定系统,即可实现价格认定提出、受理,无须再到价格认证中心现场办理,大大节省了民警办案时间,真正实现价格认定“民警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初步构建了一个标准、规范、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与公安机关案件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在明显提升中心办事效率的同时,显著提高了价格认定案卷质量,避免了原先价格认定协助申请重复提出,以及价格认定过程中出现的文字描述不规范、参数选取不一致等诸多问题。
三是提高了信息处理和决策反应能力。中心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系统即时了解价格认定的最新动态,并做出准确而快速的反应。同时,建立起了完备的价格信息数据库,既保证了工作人员根据权限方便快捷地运用数据,又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可信性,为价格认定作业提供了可靠依据,避免了“数出多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明晰,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凭借系统,可以实现价格认定在线提出,线上受理、作业、审批,出具结论、汇总,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问题倒查提供了量化依据,使提出机关、价格认定受理、作业、审核、审批人员落实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