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落实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评标专家行为规范管理
中国发展网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济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管理的通知》(济公管办〔2023〕15号),从评标专家行为引导、考评管理、约束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推动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评标评审行为管理。
《通知》要求,加强专家行为引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专家制度规范上墙工作。强化评标评审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专家封闭管理,加强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离场”规范管理,对评标评审过程中因如厕等原因离开评标席位的,需分批次离开,禁止专家评标评审过程在评标室以外区域进行交流;推动试行专家“工位式”分散评标,做到专家与其他交易主体“物理隔离”。加强专家签到系统或电子考勤记录结果应用,大力推行专家费在线支付。规范专家评价考核,加强对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公示与通报,对涉及专家扣分行为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及分中心应充分利用网站、场所大屏幕、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通知》规定,要切实加强专家系统操作人员管理,对交易中心专家系统抽取管理员账号实行实名制,专人专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标后评估”“绩效评估”等事中事后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各行政监督部门同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严厉打击不法专家充当围串标“黄牛”、敲诈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通知》发布评标评审专家“十应”“十不准”行为,明确专家在评标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引导专家遵纪守规。
今年以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积极探索开展代理机构“线上”评标服务、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工位式”分散评标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做法,不断规范各方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进一步维护济南市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保障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济南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