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四强化”挖掘潜力,促进“双公示”工作再提升
中国发展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持续强化认识、落实、机制和保障等四项措施,不断促进双公示工作再提升。
强化思想认识。做好“双公示”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双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双公示”报送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网络,形成稳定工作机制。
强化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国家对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按照“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评估”的工作机制,规范、及时地报送信息。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正确评估该县“双公示”工作成效,对标全省先进,补短板,找差距,抓整改,自查自纠,从技术和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切实解决迟报、瞒报、漏报问题,尽早实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
强化通报考核机制。每月定期通报“双公示”信息上报情况,督促提醒工作靠后的部门单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提高信息报送水平。持续开展飞行抽查工作,制定治理和整改机制,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持续开展第三方测评工作,以评促改推动“双公示”工作长效化。
强化主体权益保障。按照标准规范,结合“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完善异议申诉渠道,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下一步,全县各部门要通力合作,持续优化双公示信息归集,进一步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大力提升郯城县“双公示”工作水平。(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李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