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升级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2.0版本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该委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及《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绩效评估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办法》《细则》)。济南市自2019年创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工作以来,先后入选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典型做法,面向全国、全省复制推广。本次修订印发,是该市进一步结合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作出的系统优化提升,具有应用范围更广、可操作性更强、部门协同度更高的特点,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从“1.0”到“2.0”版本的转变。
据悉,新版《办法》和《细则》具有以下具体特点:
评估覆盖范围更全。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2.0版本”评估内容由过去单一的项目绩效评估拓展为项目、平台服务以及专项绩效评估,涉及领域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拓展到多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评估对象由市场主体拓展至市、县(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务提供单位。评估内容更加丰富,覆盖范围更加全面。
标准可操作性更强。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绩效评估标准分为合法合规性及交易规范性两类,其中,合法合规性评估采用定性方式,对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中60余条具体规定查找问题线索;交易规范性评估针对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由评估专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量化记分、累计处理。评估内容充分吸收借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评估标准更加细化,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
部门协同程度更高。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2.0版本”明确了绩效评估中项目选取和发现问题的推送、处理、反馈途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评估,行业部门负责相关问题处理和结果应用,各部门通过绩效评估建立起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会商,通过出台政策制度、修改标准文本、提升交易系统等方式落实解决问题。评估工作更加高效,部门协作水平显著提升。
下一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制度体系,高规格、严标准推动绩效评估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将评估成果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和平台整合共享等各方面工作当中,积极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综合协同监管的“济南样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