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市发改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
中国发展网 近期,山东省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各项价格政策和采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疫情开始第一时间发布《关于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禁止哄抬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提醒告诫,要求严格遵守《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不抢购、不囤积,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及时启动应急监测和临时监测工作。对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工作,加大监测频次,由平时的一周一报改为一天一报,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要求当地的三个大型超市报送《居民生活消费(食)品价格监测报表》,临时启动海王、和平两家药店,报送口罩、消杀用品、板蓝根、医用酒精等常用防疫用品的价格及数量信息,每周两次报送《卫生防疫用品价格监测表》。并将价格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布。根据监测,诸城市居民生活消费品和疫情防疫用品价格平稳,未出现大幅波动。
开展市场巡查工作,加大巡查频次,由每周三巡查一次调整为每天一次,并将巡查范围扩大至小型超市、社区便利店和集贸市场等未监测的单位,遇有监测品种因短缺造成价格集中上涨情况,第一时间对相关商品进行市场巡视,并迅速向商务等部门反馈,保障货源供应。遇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等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根据巡查,诸城市未出现抢购采购、哄抬价格等行为,各商超备货齐全,没有缺货断货现象。
及时转发了潍坊市发展改革委、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商超和药店等经营单位稳定价格,按照文件规定,严禁出现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在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中,诸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和市场巡查,积极组织能源和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诸城市疫情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保持稳定,为诸城市的抗击疫情做出应有的努力。(诸城市发展改革局 殷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