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构建绿色发展“1+2”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3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创新引领走在前 聚力实现新突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缓解山东省资源环境约束、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也是全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落地实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于近日印发实施。以上3个文件构建起山东省绿色发展“1+2”政策体系,“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以绿色规划为引领,以节能环保产业为发展重点,以综合评价为工作抓手,着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许竹升介绍,《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明确了山东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础、面临形势以及总体要求,提出了“以产业绿色化为重点,加快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以提高效率为核心,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提高环境质量”“完善技术标准政策,构建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和“积极开展创建行动,推行绿色生活方式”6大重点任务,并确定了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统计监测、倡导全民参与4方面保障措施。《规划》的出台,为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指明了方向、划定了重点,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节能环保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快速、提质、创新、集聚发展。《实施意见》确定了山东省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车船和设备制造4个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并提出:通过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一批重点园区、打造两大区域聚集板块4大举措,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优良产业生态;通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等6大工程,切实释放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市场优势更好地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在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方面,参照“十强”产业扶持政策,拿出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崛起壮大;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测评估、大力宣传引导3条措施,有力有效保障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到2023年,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
《山东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激发各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评价方案》坚持存量和增量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3项原则,明确了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并根据指标绿色发展相关性差异化分配不同分值。根据最终分值结果,16市将被分为3个等次,其中“一等”4个、“二等”8个、“三等”4个。
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下一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在抓好要素保障创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同省有关部门落实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绿色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联动性,推动山东省加快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