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庆云县发展改革局:创新监管服务方式 强化金融风险防范
中国发展网 地方金融组织起步晚、起点低、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且涉及多个执法部门。基于发展现状,山东省庆云县发展改革局牢固树立“监管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监管广度,实现无缝隙覆盖,“挖地三尺”,敢于彻底暴露问题。
转变监管思路,夯实监管基础。机构改革后,该局与县金融业风险防控中心,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的协调性、权威性、有效性,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了县级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创新开展了“三聚焦”监管方式,即:“重点聚焦年度重点监管任务,重点聚焦社会反映焦点,重点聚焦市场主体期盼”。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行为监管。规范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健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的行为监管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采取第三方审计、现场检查、线上监管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虚假信息披露和会计造假行为。截至目前,清理“失联”“空壳”企业3家,引导不具备经营资格企业有序退出2家。
注重分类处置,加强功能监管。既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又要利于金融产业发展。对于情节轻微,对社会无危害的,免予行政处罚,限时改正。对于因客观环境所致,而非主观故意的,讲明政策,批评教育。对于首次违反,但因业务生疏造成的,容错办理。对于危害社会程度较大,严重破坏金融环境的,依法严惩。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产品全链条、资金流动全过程实施穿透式管理,弥补监管短板,消除监管真空。(山东省庆云县发展改革局 崔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