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全方面着力诚信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
中国发展网 山东省招远市始终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和支撑,工作重点由基础建设转向深化应用,创新信用服务模式、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重要举措,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招远之治”的基石。
以信用为核心工作,重心由基础建设转向深化应用
全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信用工作纵深开展,招远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通知,出台《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六进、六创、六+”工程实施方案》。
以“六进”工程为引领,打通联系服务群众信用宣传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具有感染力和实效性的宣传活动。一是为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3月15日开展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活动结合主题设置了消费安全与信用、《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信用修复等多项内容的宣传;二是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用有奖答题的形式,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市民和企业宣传征信、信用知识,解读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信易贷”“信易医”惠企便民政策,促进广大市民了解征信业务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树立良好信用意识、规范个人信用行为、增强个人信用安全保护,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知晓率。三是开展招远市信用大讲堂活动,信用宣传活动走进招远市各街道、镇等14个办事处。
推进“六创”工程选树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招远”的信用标杆,充分发挥诚信示范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信用核心价值观建设与时代合拍,打造“诚信招远”品牌。一是开展“信用示范村”创建,助推美丽乡村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开展招远市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推动招远市企业诚信建设,促进营商环境建设,提高企业对信用的认知,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推进“六+”工程让群众享受惠民便企措施,享受守信红利,打造“城市信用名片”,激励和营造“学信、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广全国“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以信用应用强化市场主体守信意识。招远市召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易贷”工作推进会,并出台《招远市全面推进“信易贷”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实施方案》,向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下发《关于做好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推荐给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企业64个,发布融资需求49笔,需求金额7.02亿元,成功授信16笔,授信金额2.64亿元。非平台信易贷规模195万元。
创新信用服务模式,多元化开展信用服务
创新“信易+”系列运用场景,创造性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工作,把“互联网+信用+民生”作为工作的重要手段,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今年4月28日招远市向市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印发《招远市信用+医疗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烟台市率先启动“信易医--信用可视化”探索工作,并于6月4日举办玲珑英城医院“信易医—信用可视化”工程启动仪式,标志着招远市卫健领域信用建设已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在信用惠企便民上实现新突破。二是探索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共建模式,利用大数据和信息网络技术,为全市企业、商户建立“信用档案”,让无形的企业信用“看得见、用得着”,为招远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生态。目前为止,招远市开发区已有300多家企业,皮革城所有商户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创建“三农+信易贷”服务新路径,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等问题的同时,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今年5月23日,招远市金融服务中心与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招远办事处积极开展“信贷直通车”助农帮农活动,在破解“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报审批流程,能够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
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为更好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招远市依托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管理平台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平台智能识别引擎会自动准确的分析每条企业信用档案,一旦发现企业在近一年中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不良信息,该企业将会被系统自动识别提示信用风险。
实现市场淘汰机制,引导企业在一切活动中要遵纪守法,以信取人。激励失信主体改过自新、诚实守信,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领域极其广泛,是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完成的系统工程,仍需各方协同、群策群力,认真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只有招远市各部门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才能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招远市向全市各部门下发《关于报送失信约束措施台账的通知》,对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等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失信约束措施台账;《关于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天双公示”工作,提高“双公示”数据准确率、采用率和时效性,同时,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于3月22日正式启动全市“双公示”评估相关工作,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招远市各相关部门的“双公示”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从战略高度推进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标志,作为我国信用建设新的顶层设计,其首次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行系统、全面的规划,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具体化措施招远市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城市信用运用,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提升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招远市根据国家发布的10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先后出台相关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监管的通知》招信用办[2020] 10号;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招政发[2019] 42号;《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政办字[2019] 26号;《招远市关于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招信用办[2019] 4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招政办发[2018] 30号;关于印发《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招办字[2018] 7号;《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招信用办[2018] 2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招信用办[2019] 5号;《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招信用办[2018] 1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招信用办[2017] 1号,对于招远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尤其是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而言,从战略高度推动招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刘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