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推进会
中国发展网 4月7日,山东省莱阳市在发展改革局组织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推进会。国家高级信用管理师、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鹏受邀参会并在会上作专题培训。出席此次推进会的还有来自莱阳市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共31个市直部门的相关负责领导及科室负责人。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要求,将落实“双公示”制度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给予高度重视。
同时,各有关部门还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和“双公示清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瞒报、迟报、错报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双公示”信息的数据质量,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完整地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上报至烟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依法向全社会公示,以实现“双公示”信息的全覆盖、无遗漏。
会上,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结合近期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指示精神进行宣读,并将烟台市三月份“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议程安排,会议邀请张鹏根据国家“双公示”信息上报系统、“双公示”信息数据标准校验规则、异议处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等内容,为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张鹏还结合莱阳市“双公示”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从“双公示”作为专项治理,以及如何提升“双公示”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而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双公示”专题培训,使大家对“双公示”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有了更加清楚地认识,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山东省莱阳市在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