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事故隐患全民监督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杭乾乾、马向阳、记者尹明波报道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隐患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办法》从今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油气管道存在的任何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办法》对隐患判定标准、举报方式内容、受理原则及奖励标准、奖励原则、资金渠道、奖金发放、领取方式、保密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50万、30万、10万等不同额度的现金重奖。
《办法》同时规定兜底条款,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同样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真正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奖励多少”,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全省在安全生产领域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