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搬迁入住并实现脱贫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12月25日召开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涉及济南市南部山区、泰安市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沂水县、费县和菏泽市鄄城县共4市6个县区,累计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06户、11335人。截至2018年底,全省11335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搬迁入住并实现脱贫。
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王燕琴介绍,在安置方式上,山东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后续扶持以及搬迁对象意愿等,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区选址在确保地质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靠近中心村、靠近镇驻地、靠近城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旅游区的原则确定。最终搬迁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10517人,分散安置818人,集中安置率为92.8%。
按照国家“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的要求,山东省还有2.85万同步搬迁人口也列入搬迁计划,实现同步搬迁入住。全省共建设集中安置区39个,所有安置区基础设施均配套齐全,运行正常;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备齐全,新配建幼儿园10个、小学1个,配建卫生室(站)23个、社区管理用房28个、室外活动场地30个、室内活动场所29个、便民市场17个,搬迁群众生活条件和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改善。后续扶持工作也同步跟进,有16个较大安置区共配套建设了22个扶贫车间,有23个安置区周边共有68个带贫企业,主要包括劳动密集型服装加工、木业加工、高效示范农业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较小安置区依托附近原有资源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促进搬迁群众脱贫发展。
据悉,为确保搬迁群众不光住得“安心、舒心”,还要“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山东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保障搬迁群众权益、帮扶群众就业、强化社区治理等多项举措,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完善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搬迁群众融入社区,拓宽收入来源。各地通过建设产业园区、扶贫车间等,直接扩大就业岗位,对有劳动意愿的群众通过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助其务工就业有收入;通过项目分红、资产收益、设置公益岗位、社会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确保搬迁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面解决,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