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2020年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山东省政府以鲁政字〔2020〕251号文件印发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同时废止。新版《目录》的发布,是山东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坚持“应进必进”。2020年版《目录》囊括山东省目前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药械类、资源类、产权类、无形资产类、环境权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等9大类38款143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版《目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删除了涉及交易机构、交易层级等内容,鼓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强化监督管理。2020年版《目录》增加“行政监督部门”栏,对各类交易项目逐一明确了行政监督部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加强组织保障。山东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和市场规范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