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首批24项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日照市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公布日照市第一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据了解,第一批日照市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涵盖5个行政审批部门的24个事项,具体包含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企业(公司)登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内容,详细事项清单可登录“日照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了解。
告知承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提交材料,申请人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由行政审批机关据此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对试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行政审批机关收到申请后,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申请人信用状况,根据信用状况作出是否实行告知承诺。试行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要按照约定,主动限时向行政审批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对“先建后验”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承诺标准建设,监管部门要主动监管,及时纠正在建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准建不准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