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山东在行动: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排查和监管力度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尹明波、殷晓旭报道 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委、市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全市以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5G站点建设为重点,加大排查和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策落实传导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转供电主体数量1009家,检查转供电单位369家,经检查整改到位201家,立案18件,退还多收电费17.02万元,罚款12.47万元;受理、办结投诉举报145件。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导。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市局也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与市专班成员紧密配合、上下统一联动。在前期调查走访、送政策上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该局于5月22日召开《全市转供电环节电价整治工作推进会》,各区市局和市区60余家转供电单位参加,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成立督导组对全市转供电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公示开展专项督导,共抽查检查15家,立案查处3起。
加强巡查检查,强化政策提醒。结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的落实,市、区(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走访调查、集中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转供电电价政策,印发了政策解读提纲和明白纸,全面解读转供电价格政策。各区(市)坚持提醒告诫和政策宣传并重,通过召开政策提醒会、集中约谈、网站、纸媒、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了《复工复产期间电力价格政策告知书》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提醒告诫函》,全市已发放政策告知书和提醒函4000余份(其中提醒函636份),累计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14次,覆盖转供电单位483家。
突出重点领域,疏导价格矛盾。该局以5G基站建设用电为切入点,将全市重点建设的437个高电价站址降价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健全监管台账,实行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各区(市)局成立工作组,依托转供电工作专班协同配合力量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对用电量大的经营业户进行重点排查和检查,排解价格纠纷。截止目前,全市共同协调压降661处,平均降幅10%。
严格政策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全市周报告制度,成立督导组,对各区市工作进行了两轮督导巡查,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转供电经营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优惠电价政策。对排查走访中发现的不执行复工复产支持性价格政策、截留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红利行为,进行整改规范,重点督办,并及时组织“回头看”形成监管闭环。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则进行立案查处,严肃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不执行电价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市已立案18起,办结投诉举报145件。
下一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转供电加价监管和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转供电政策落实。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5G基站建设为重点,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贯,压实转供电经营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优惠电价政策,不得突破“预购电”电价标准和12%的损耗率,坚决不得触碰电价政策底线。就在8月5日,该局又通过威海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威海发布》发布重要提示,提醒工商业户,电价降低5%的优惠政策将延续至年底,各级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规范工作,并公开市市场监管局价格咨询投诉电话号码。二是统一思想,吃透政策。重点把握政策实施的时间和标准,保证延长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落地落实;压实监管责任,加大对一般工商业95折电价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底等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宣传解读,发挥国家电网、电信企业的业务覆盖面,主动对转供电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对提醒告诫仍未严格落实政策的单位要实施行政处罚,达到震慑效果。三是及时组织“回头看”。立足巩固转供电清理规范成果,进一步做好转供电主体对商业综合体、居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检查工作,强化整改规范。加强与发改、供电、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全方位、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做好举报投诉工作,持续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