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诚信宁津”的起源说开去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纪海滨、张红卫、记者尹明波报道 2012年,山东省宁津县新一届县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加强诚信建设,解决失信问题,是促进宁津社会健康发展最迫切的现实要求,也是提升全民道德素质、增强区域竞争“软实力”最重要的基础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新一届县委提出,把诚信建设放到事关建设幸福宁津、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作为全县的“牛鼻子”工程来抓,着力建设“诚信宁津”。
决策篇
宁津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建设“诚信宁津”的决议》,以讲诚信、抓落实、促发展、创和谐为主题,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树“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文明新风,筑牢强县富民的道德基础。
随后,宁津县委、县政府制定的《“诚信宁津”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五年规划两步走实施步骤,即: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开展“诚信宁津建设年”活动,从2016年起连续两年开展“诚信宁津巩固年”活动,经过三到五年努力,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和科学严格的激励奖惩机制,努力实现精神面貌的大改观、发展环境的大优化、区域竞争力的大提升,使“诚信宁津”成为一张靓丽的品牌名片。
推进篇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立领导机构,成立36人“诚信宁津”工作委员会。下设由县发展改革局、县信用中心组建的9人工作协调机构,乡镇、县直部门363人共同参与“诚信建设”工作。
二是明确评选流程。诚信个人和企业评选需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若参与诚信个人评选,村民、市民需经村居评选委员会、乡镇审查认定委员会、信用中心逐级审核。公职人员需经单位评选委员会、党组审核、信用中心逐级审批;若参与诚信企业评选,企业需经乡镇评审委员会、县企业诚信建设指导组(工信局牵头)、县信用中心三方评审。
三是制定诚信标准。研究制定诚信公职人员100条、诚信村民标准100条、诚信市民标准100条、诚信企业标准30条作为个人和企业遵守的诚信规范。根据加分标准58条和减分标准830条,对信用主体进行加减分动态调整。
四是开展创建行动。从2014年8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诚信示范机关、诚信示范学校、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村居、诚信示范司法机关、诚信示范标兵”等“六个示范”创建活动。
五是实施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将无牌车辆上路、占道经营、物业服务不规范、骗取低保、制假售假、危废污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22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六是监督考核并行。建立了县纪委、县考核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信用中心“五位一体”督查机制。同时,将诚信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出台了详细的考评办法,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抓好诚信建设工作。
奖惩篇
2015年2月3日,宁津县召开了全县“诚信宁津”建设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先进、模范单位和个人,公开兑现奖励政策。
对A级信用主体,坚持服务优先的原则。全县37个金融网点全部开通了诚信绿色通道,1395名诚信主体享受到了VIP待遇;实施消费优惠,启动了“诚信商盟”,吸收60家企业和门店自愿加入,向A级诚信个人提供商品和服务8.5—9.5折的价格优惠;县诚信奖励基金列支20.7万元,奖补1377名A级诚信个人每户150元电视收视费,列支36.4万元,为A级“诚信个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开展评先树优,列支55万元,奖励10名“诚信示范标兵”每人5000元,并为每人所在的村列支5万元办民生实事一件,A级“诚信公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
对C级及以下的信用主体实施惩戒措施。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的人员不得列为发展培养对象,更不得吸收进党员队伍中来。在招投标环节,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取消报名资格。在职称评聘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的不予聘任;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的人员不得选拔任用。在评先树优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下的单位不得参与“诚信示范机关”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