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信用定价体系 强化对评级机构管理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张洽棠
如何看待中国信用风险表现、未来走势及特点?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研究院副院长林采宜表示,预计2021年宏观杠杆率会随着经济增长和出口繁荣出现一定的下降,但是宏观杠杆率的下降与债务风险之间不一定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原因在于信用债风险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往整体上债券市场都是以“保刚兑”作为市场的长期信仰,而这一信仰长期存在,使得中国债券市场累计了大量应该暴露但没有暴露的信用风险。
2021年信用债市场风险有多大,并不取决于现有的债务存量以及未来宏观杠杆率扩张与否,而是取决于2021年会暴露出多少。林采宜表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2020年信用债问题是长期累积下来的一些问题的暴露,未来会暴露出多少又取决于有关部门处理这些债务的指导思想。对于债务风险的释放,不能加快释放,而应该是有控制、有节奏地释放风险。
这一问题也就涉及到要不要维持刚兑、要不要借新还债。林采宜表示,总体看来,刚兑不能维持,如果维持的话,现在市场可持续发展始终会存在一种隐患。信用风险其实没有那么可怕,关键是信用利差要能够反映信用风险。国外市场存在高收益债,也就是垃圾债。而我国银行零售市场一直存在一个高收益的、类似于垃圾债的产品,那就是利率为18.5%的个人信用贷。信用卡作为一种非常典型的个人小额信用债,之所以能够运行这么长时间并且不出问题,就是因为它的信用利差和利率充分体现了自身风险,利率方面的高收益能够覆盖其可能产生的坏账率。
我国现在市场的问题不是在于市场规模,而是信用利差没有充分反映信用风险。林采宜表示,所以2021年债务风险和信用风险的走势主要取决于对待这些风险的指导思想。要不要暴露风险?要暴露多少风险?这也决定了2021年信用债市场的信用风险是否会扩大,以及中国信用债市场的长远发展。
如何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守住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林采宜提出了3点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一,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完善信用定价体系。信用债在国外分为各种层级,包括AAA、AA、B、C,有高收益的垃圾债,也有低收益且比较安全的债券。完善信用定价体系可以使信用风险在信用溢价里充分体现出来,而债券市场本身就有一个价格和风险的匹配消化机制。目前,国内对发债利率的管理应该进一步市场化。比如我们熟悉的信用卡利率为18.5%,按照现在法律法规应该归类为高利贷。但是信用卡在维持高利率的同时也给个人信用等级较差的用户提供了小额贷款,这也使得这一业务可以维持。
目前在中国,对于一些企业,尤其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信用债融资是一个重要的渠道。通过建设信用定价体系,在为小规模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信用风险,所以信用定价是市场本身自我消化或自我覆盖风险的一种机制。
第二,强化对评级机构的管理。AAA级评级企业债务违约对市场影响很大,如果评级机构管理不严格,AAA级企业也不可能有很高的利率。当前信用债市场的风险和定价出现问题,评级机构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强化评级机构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措施。应当做到将评级机构的责任、义务和行业地位联系在一起。
第三,信用债使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也十分重要。很多债务出现问题就是因为资金被挪用导致了一些预期之外的风险,而这些信息并未被充分披露。资金风险在预期过程中的可控性和信息披露的质量关系很大,信息披露的质量一方面要靠政策法规来规范,一方面也要靠中介机构和发债机构的执行来维护。
除了以上3点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林采宜还提出了两个惩罚性建议。
首先,破产制度执行应该更加严格。破产是允许的,但破产要有代价。破产绝对不是逃废债的手段,如果破产后企业领导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财务代价,破产个人的消费水平不受影响,那么破产很容易成为逃废债的手段。因此,对破产个人和破产企业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和限制力度应该有所加强。
其次,恶意逃废债不属于信用风险,在法律上应该把它纳入欺诈管理。所谓的信用债风险是没有能力还债,但如果有钱不还则为欺诈。所以对于恶意的逃废债行为,应该借助法律对其进行严格处罚,从司法界定方面规避一些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