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惠及企业7万余家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2019年4月以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聚焦制约企业首贷难的症结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联合山东银保监局等6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几家一起抬”,发挥政策协同效应,遴选未获贷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开展精准培植帮扶,逐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培植档案,“一企一策”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5月末,山东省共培植民营和小微企业82630家,有74231家企业首次获贷927亿元,平均贷款利率5.7%,培植后贷款获得率达89.8%。
记者了解到,为科学确定培植企业名单,山东各有关单位在培植行动中坚持部门推荐与主动挖掘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工信、科技、市场监管、农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将搜集掌握的企业名单发送给当地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主动自愿认领企业名单,开展培植帮扶;未认领的企业,由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各行业务和培植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名单企业认领全覆盖。各地也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多渠道向金融机构推荐培植企业名单。如枣庄市以依托市场监管部门的小微企业名录信息系统,建立培植项目库,双方共同筛选培育对象,共推送6.5万户小微企业名单及3361户“个转企”名单。另一方面,发挥金融机构网点、人员和业务优势,多渠道获取培植企业名单。部分银行结合企业注册登记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主动将企业纳入培植名单;部分银行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主动对接上下游小微企业,纳入供应链金融整体培植。此外,培植行动还实施名单制管理,对因项目规划、土地、环保等融资前置条件不完备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将企业暂时调出培植名单;对有恶意逃废债、信用欺诈等失信行为或重大经营风险的,直接将企业退出培植名单。
在此基础上,为强化信息共享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人行济南分行推动省政府将“山东省融资服务平台”纳入省征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目前,发改、税务、海关、市场监管等5部门的17类信息已实现共享,企业授权后,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银行,下一步还将推动实现不动产、环保、水电、社保等15大类200余项信息共享。督促银行发挥综合服务能力,在培植帮扶工作中,重点帮助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掌握完整、真实的财务信息和全面的订单、物流、资金等经营场景类信息,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画像”。
在强化银企信任合作方面,人行济南分行积极探索推广主办银行制度,鼓励培植企业确定一家银行作为主办银行,主办银行负责对企业进行辅导培植,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为企业量身定制支付结算、财务管理、信贷等金融服务,企业自觉接受主办银行的辅导与约束。如德州市在全市实行“首贷培植+主办行”融资机制,有795家培植企业与银行签订“主办行”协议,获得贷款8.9亿元,节约企业财务费用387万元。 同时,创新开展金融顾问服务,利用在省、市两级建立的覆盖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高校院所等政策专家和业务骨干的金融顾问团队,不定期深入培植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对接、风险研判、支付结算等专业化、精准化的顾问服务,通过紧密的互动交流,“催熟”银企合作关系。
据介绍,培植行动中,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获贷能力,山东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结合培植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特点,积极开发适合首贷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利用企业结算流水等信息发放“经营快贷”“小微快贷”,利用企业纳税信息开办“税银通”业务,利用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对金融机构创新的首贷金融产品,在省新旧动能转换优秀金融产品评选时予以重点倾斜。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破解企业首贷难问题。截至6月28日,省农担累计担保项目5.06万个,累计担保金额188.8亿元;在保项目4.64万个,在保余额169.6亿元。
同时,培植行动还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考核激励相结合,努力构建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如人行济南分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建立“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再贴现模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票据、民营企业票据和绿色票据,2020年上半年,累计办理再贴现319.5亿元,同比多增89.72亿元;优化再贷款管理模式,降低准入条件,简化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引导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413.5亿元,同比多增333.7亿元。山东银保监部门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根据机构类型和业务特点,实施分类差异化考核,在“两增”目标、不良核销还原、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实行三类机构四项标准,明确差异化考核机构名单,分类施策精准监管;将首贷培植等民营小微金融服务纳入银行市场准入、高管考评、监管评级等工作事项。督导银行改进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将银行内生机制建设作为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根本举措和内生动力,以绩效考核、尽职免责、容错纠错为抓手,推动优化调整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民营及小微融资业务权重和考核分值权重;优化基层信贷人员考核激励方式,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度制度有机结合,对分支机构可执行差别化的容忍度,着力构建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