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银行业协会:深入开展“强职能、优服务、提效能”活动
中国发展网讯 据山东省银行业协会消息,今年以来,临沂市银行业协会聚焦“服务会员、服务监管、服务金融消费者”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作用,通过召开会员单位金融工作座谈会、开展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强职能、优服务、提效能”调研活动,研究制定、细化落实《实施意见》,有效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有力助力临沂银行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联合授信提质增效
不断加大联合授信工作推进力度。临沂作为全省联合授信试点,深入贯彻落实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联合授信管理制度,对于符合联合授信条件的,积极推广联合授信机制,不断扩大联合授信试点企业数量,切实发挥联合授信机制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控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强化考核评价。压实压紧联合授信牵头行责任,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和复评,对于企业有效拓展生产经营的增加额度给予适度支持,对于授信使用月平均额度远低于预警线、过度投资以及不诚实守信的企业,压缩不合理的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额度测算及确定的科学性及审慎性,支持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积极完善联合授信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授信工作提质增效、稳健运行。
建立定期通报交流机制。金正大、金升集团的债委会主席行,天元集团联合授信牵头行,要每季度向协会报告风险化解处置进展、债委会运作等情况,由协会向成员行通报。
推进银团贷款扩面增量
进一步提升银团贷款重要性的认识,凝聚行业共识。充分认识银团贷款助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协同风险防范的重要作用,对于符合组织银团贷款条件的项目,各会员单位要积极组织或参与,凝聚行业资源,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防范大额贷款集中风险。
加强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严格按照《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团贷款业务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自觉遵守《山东银行业银团贷款合作自律公约》各项自律约定,强化银团贷款项目信息交流及资源共享,按照自律约定主动、及时推荐符合组建银团贷款条件的项目。要建立成员单位不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同业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会员单位有银团贷款需求的,可向临沂市银行业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向会员单位征求意向。
自觉维护银团贷款市场秩序。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履行《银团公约》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不得违规降低贷款条件和准入标准,对融资项目进行包括利率、费率、贷款条件等方面的恶意竞争,干扰组团工作,真正发挥银团贷款业务分散和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严格行业自律公约管理约束
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利率管理规定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有关自律规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率违规行为。对突破自律机制相关利率定价规定、恶意竞价扰乱利率市场秩序的银行,将按照自律公约规定实施相关惩罚。
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良性有序竞争。开展存贷款业务,不得通过恶意压低或抬高价格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杜绝非理性定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内耗”“内卷”,损害行业和客户利益。
切实增强行业自律约束意识。各会员单位要主动维护健康的定价市场生态环境,自觉维护金融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临沂银行业的整体形象,促进临沂银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临沂市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