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损失价格认定的几点思考
中国发展网 近期,山东省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受理的案件中,火灾损失复核及认定案件较往年偏多。为了高效快速做好火灾损失案件复核及认定,应做好如下几点:
一、理清火灾损失价格认定的范围
火灾损失价格认定是火灾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财产功能发生变化、导致其自身价值降低或者丧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辐射和在灭火中破拆、碰撞、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刑事案件复核及认定不包括任何中间环节和间接损失。
二、明确火灾损失价格认定的提出机关
目前、火灾损失价格认定提出机关及委托主题主要有:各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公安刑侦部门、人民法院、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认定中,提出机关是变换的,价格认定机构是确定的。因此,价格认定机构办理火灾损失价格认定时有必要根据火灾事故的性质、认定目的审核提出机关的主体资格,引导主体资格之间过度转换,使认定程序合法、规范。
三、严格审核提出机关提交的材料
火灾损失价格认定的标的物大部分是毁灭或者半毁灭状态,火灾损失的范围(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和烧损率属于法律事实,应由提出机关确定,并在协助书或者清单中载明如下内容:
1、价格认定的目的和要求;
2、认定基准日、价格区域;
3、品名、牌号、规格、型号、种类、购置(交易)时间、数量、生产成本及原购置价格或者进货价;
4、火灾损失物品产权证明资料、质量状况、物品所处环节、已使用物品的使用情况;
5、火灾损失物品账目、发票、托运单、出货单等资料;
6、烧损程度、重要物品应当附照片;
7、提出方名称、印章、日期、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编;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例如:如果烧毁的是房屋,必须标明烧毁墙体及屋顶的材质、建造年限、建造结构、房屋的面积。提出机关协助书必须要标明价格内涵,认定什么价格?是修复价格还是更换价格?“价格内涵”至关重要,明确价格内涵,是材料审核中的“核心”。
火灾损失价格认定是非常复杂的案件,材料审核至关重要,现场勘验难度很大。火灾案件具有毁灭性、涉及范围广等特点,事故现场复杂、环境脏乱差,损失范围广、种类多、规格型号数量难以确定,提出机关往往都是根据当事人记忆列举清单,造成报损与事实差距大,加之部分受损户的虚报、瞒报、不配合,使得火灾勘验十分困难。因此、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好现场勘验,协助提出方整理清单,才能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山东省临沂市价格认证中心 王伟)